Mar 10, २००३
我是個平凡人,只有一個非常平凡的願望,我希望,美化人們的心靈、潔淨世人的靈魂。我想做的,不是世人所追逐、所渴求名利的舞台。我嚐過國宴的筵席,曾經出入是坐凱迪拉克的車,與館長蒞臨各國國慶邀約,但是我最愛的卻是泰瑞莎修女博愛的胸襟。我小時候曾想過蓋孤兒院,因為我覺得這世上已有太多聰明人,卻缺少願意真正付出、悲天憫人的人。我不想迷失在物質的世界裡,也不願藉由名利的舞台來肯定自己,因此我決定離開人生亮麗的舞台。
其實我最想做的還是跟小孩子在一起,我覺得若能讓孩子的心靈感受到這世上的真善美,如果能為國家社培養一群才德兼備的主人翁,那遠比其他事都要來得有意義多!我不會定位自己一定要在凡人認定的事業上有傑出的表現,或是功成名就,才是發揮長才。我認為像泰瑞莎修女那樣才是真的適得其所。
以前的我很夢幻,喜歡把自己裝扮得很優雅、很飄逸,甚至那時還有人說我烏溜溜的長髮可以去拍洗髮精的廣告。但是後來覺得似乎人們注意到妳亮麗的外表時,就往往會忽略妳內在的心靈,於是我明白泰瑞莎修女即使是穿著極為樸素的衣服,也掩蓋不住她心中的美,因此就不再刻意媚俗了。當然,我還是喜歡買一些典雅的洋裝,喜歡自然流露出一些氣質(唉,有時候還是無法免俗的),但我寧可花更多的時間去做一些有建設性的事。而且,有時把自己裝扮得太夢幻,常帶給人錯誤的訊息、吸引到的人往往也都只看外在,不注重內涵。我很喜歡自己在教會負責帶幼稚園到小學年紀的小孩的那段日子,也很喜歡負責那些十幾歲的國中高中年齡的青少年,每年暑假為他們辦三天兩夜的活動的那段歲月。那些青少年後來大學畢業,入社會,都還和我保持十分良好的關係。她們都會告訴我一些私人的小秘密,對我傾吐她們的心聲。
我的同學大都不是基督徒,當初在考大學那年加入教會時,所有的人都覺得不可思議,我這麼叛逆,這麼有自己想法的人,實在很難和謙卑的教徒畫上等號。但是我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,我不希望自己白白來這世上走一遭,我要追尋人生的意義,而神讓我找到了答案!就因為我是一個太有自己想法的人,不喜歡別人逼我,所以我也不希望我的朋友有那種壓迫感、或是有任何遭人論斷的感覺。我尊重我的朋友,尊重他們的選擇,就一如他們尊重我的信仰一樣。當然難免有時候會覺得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,可是他們若不主動問起,我向來是不會談宗教,讓他們有不舒服的感覺的。我的大學死黨那時是真的氣我星期日都去教會,平時還花時間辦教會活動;可是我覺得那和我愛她們的心是沒有衝突的,不過後來我也想開了,反正無法盡如人意,就順其自然囉,心在情在,心去隨緣,也就不再強求一份不屬於自己的情緣。
說實在的,我從沒想到自己可以活得這麼久,以前很不實際,都覺得應該像流星一樣,在最美的一瞬間燃燒,覺得英年早逝是一種好淒美、好浪漫的感覺!所有的朋友年年都會在妳墳上獻上一朵玫瑰,妳永遠都留住了青春、美麗。因此年輕時也不怎麼在乎自己的健康,一直都覺得自己太濫情了!
我還記得在博物館欣賞莫內的畫時,看到睡蓮這幅畫時的那種悸動,那麼一大幅畫,遠遠望著,似乎看到了浮動的光影,看到了瀲艷的水波,內心充滿了莫名的感動,應是一種對美的禮讚吧!
重感情的我後來卻為了探望高中的好友而遠赴法國,那次讓我開始對感情產生了許多疑懼;原來感情只是過眼雲煙,隨著時間而幻滅。我曾在日記中寫著:海水好藍好藍,席捲著不知名的未來,我是枚小小的貝殼,以玉碎的絕筆投注一樁傳奇,而粉身碎骨莫非是我的註腳嗎?我知道友情不同於愛情,但是我想不管任何一種感情都一樣,最傷的莫過於對方的不誠實、背叛及不真誠。我大學的死黨看我這麼執著、認死扣,都不准我談戀愛,怕我會想不開。其實,若有一方的心已遠去,何必強求,就祝福對方吧!更何況即使留得住人也未必留得住心,何苦呢?真真假假,假假真真,而我向來不懂得玩這種遊戲,更不懂得遊戲的規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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